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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户口迁移证办理攻略如下:
一、居民须知
1. 户口迁移证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证件,用于证明迁移人身份、迁移原因和迁移去向。
2.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30天,过期作废。
3.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户口迁移证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与迁移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
2. 前往迁出地派出所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 办理户口迁移证
(1)填写《户口迁移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等待审核
4. 领取户口迁移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迁移证。
5.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
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 办理迁入地户口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办理迁入地户口。
三、注意事项
1. 办举报 -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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