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条件解读及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解读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以申请农转非:
(1)具有乌海市户籍,且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
(2)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为乌海市户籍,且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
(3)在乌海市工作满5年,且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
2. 申请农转非的职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承担农转非后的生活费用。
二、办理指南
1. 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办理流程:
(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申请农转非的证明。
(2)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户籍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农转非手续。
(4)办理完毕后,领取新的举报 -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10、乡镇重点支持发展,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
11、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
想了解更多关于乌海农转非办理等的相关信息,可点击进入【乌海农转非专题】 查看更多有关农转非的最新消息。
举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