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全攻略

乌海 更新于:2025-01-10 17:57
  • 风风雨雨六0后

    乌海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乌海市有稳定就业或居住; 2. 符合乌海市户口迁移政策。
    二、办理材料
    1. 原农业户口簿; 2.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3. 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 4. 身份证; 5.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好以上所需材料; 2. 到乌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科或派出所提交申请; 3.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4. 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领取新的非农业户口簿。
    四、办理时限
    1. 审核材料:1个工作日; 2.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个工作日; 3. 领取户口簿: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 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2. 如有疑问,可咨询乌海市公安局户籍科或派出所; 3.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
    祝您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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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新阳光LYL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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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砀山梨王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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